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76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填写《“十三五”专业分年度计划表》(见附件2),盖学院章后,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jyk@haust.edu.cn 。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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