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毕业答辩及评优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答辩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要求
1.答辩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查重检测,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加答辩;
2.答辩时,为保证毕业答辩过程的严肃性,提高毕业答辩工作质量,原则上要求,学院在答辩过程中,应对学生试行全程录像资料备案;不具备对全部学生录像条件的学院,在学院推优答辩过程中,要对评优学生进行全程录像;
注:对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奖评选者,须提供学生答辩过程的视频资料备审。
3.答辩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在学院推优基础上,遴选校级一、二等奖答辩人选。
三、名额分配
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优秀奖数量不超过当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学生人数的1%。各学院须按学校分配名额择优、排序、等额推荐(见附件1),学院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优秀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
四、时间要求
1. 5月25日前,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等纸质和电子版资料;
2. 6 月8日前,完成学院答辩工作,学院报送校级评优推荐学生名单及视频资料,视频命名格式: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每个学院一个压缩文件;
3.校级评优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sjk@haust.edu.cn,联系电话:64231952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