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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科教学课时和本科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办法的说明

2017年11月24日 09:02  点击:[]

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以下简称《省职称条件》)和学校相关要求,针对2017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教务处制定了《河南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课时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课时认定办法》)和《河南科技大学教师学年本科教学质量考评等级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考评等级认定办法》)。现对这两个办法中的有关内容作出说明。

一、按照《省职称条件》“第十七条教学课时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含理论课授课、实验课授课和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的学时。以教务部门认定的本校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准。”教务处只对理论课教学课时、实验课教学课时、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课时作认定,并且以实际教学学时计算。

二、《课时认定办法》“第二条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不低于40学时的理论课教学课时。”适用于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三、教务处只认定教学课表中安排的理论课、实验课、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课时,不对其它课时作认定。

四、《考评等级认定办法》中,“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60%+学院督导成绩×40%”。对于督导成绩因故不足3次者,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注:教务管理系统上各个学期的课表已经发布,请各位老师登陆教学管理系统选择学年和学期查询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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