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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0日 00:2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科大教〔2011〕78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启动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对往年立项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进行校级验收,到期验收项目共70项(附件1)。

工作要求:

1.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项目负责学院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申请校级验收。

2.请项目负责人准备以下验收材料一式一份:

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⑵《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

⑶《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合同书》;

⑷《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⑸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的佐证材料(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⑹发表的论文等。

二、项目申报

根据学校2018年财务预算,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工作要求:

1.由于预算额度减少,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能超过3项。

2.附件1中没有申请验收的项目的所在学院,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立项。

申报项目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校级评审。

3.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立项应是基于实验技术理论、方法的研究或是实验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功能开发的项目,注重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优先考虑水平高、见效快、收益面大并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管理相结合的项目。

4.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5千元以内。

5.填报《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3)。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以前将项目验收和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申报项目同时提交《2018-2019学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2.11月中旬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和立项评审。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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