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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15:2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落实承担的教学任务,如发现有遗漏、重复请及时提出,于第12周周二(11月20日)前完成。理论课程以系统数据为准,纸质备案(需填写并返回下发的纸质任务书),系统上报与纸质上报任课教师同步进行。本次全校公选课的上报形式不变,只需上报纸质任务书。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由承担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系统内自行合班并安排任课教师,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一、总体安排

下学期教学周数共计18周;非毕业班各专业学生期末考试周为第19周。

二、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安排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上课,提高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比例。

2.基于学分制能横、纵向选课的特殊要求,学生选课一旦结束,原则上将不再调整任课教师,若因教师个人原因调整,则计入学院调代课。

3.落实任课教师时不能填写待定和未入库教师。禁止虚报任课教师。

4.落实任务时请尽可能不要跨校区安排教师上课。

5.已合过教学头的课程,如需增加或减少合头数,需由开课学院填写《课程特殊要求说明表》,提交书面申请。

6.需要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请填报人员在系统里“授课方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多媒体”,如果填报时系统里没有选择“多媒体”,按照“讲授”排课。

7.课程如有先修后修顺序请在《课程特殊要求说明表》中注明。

8.按照讲授学时排课,如有特殊要求,需由开课学院填写《课程特殊要求说明表》,提交书面申请。

9.担任“全校公选课”的教师,请注明所教课程最多能开出的教学班数,同一老师所开的公选课教学班总数不能超过5个。如果课程有人数及专业限制,请在公选课任务书备注栏里注明。

10.系统上报理论任课教师的具体操作步骤:

学院教学秘书的身份登录--设置学年学期--教学安排--设置理论教学任务(下拉菜单)--设置学期理论教学任务—选择承担单位—点击“查看教学任务”--鼠标双击相应的课程—在“授课方式”栏里选择对应的授课方式--在“任课教师”栏里输入老师姓名(可模糊查询)--在下拉菜单中选中该老师的姓名及工号,点击“保存”,继续下一门课程的设置—全部设置完毕,点击“返回”即可。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要求填写本学期教学任务书!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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