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按学院/书院归整完毕,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尽快到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致远楼411房间)领取。由于证书遗失不能补办,请领取人认真核对证书数量,以免遗漏。
温馨提示: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丢失不予补办。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测试成绩,信息错误不予修改;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考生信息错误无法修改。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