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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拉网式安全排查的通知

2024年05月15日 12: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248号),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实验室拉网式安全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5月15-20日为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对所属实验室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实验室每个房间安全责任到人,实验设备、电源线路、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等符合安全规范。

二、学校督查

5月21日-24日为学校督查阶段。

科技处会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2.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安全排查要不留死角。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5.请各学院统一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制定应急预案,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按照归口于5月20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扫描件(PDF)发至指定邮箱。

科研实验室:科技处 hkdcxpt@163.com

教学实验室:教务处 sysglk@haust.edu.cn


科技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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