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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预通知

2024年06月03日 17: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教办高〔2024〕154号)文件要求,2024年专业评价要求需要通过本科专业评价数字化平台统一报送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课程的8-10门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等。依照课程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相关材料开展学院自评、学校复评和省级复核。复核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

由于相关支撑材料众多,为配合学校专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特发此通知,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及教师提前准备,详情见附件。

联系人:课程建设科 赵晓旭

联系电话:0379-65627161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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