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需报送2023-2024学年教师督导成绩、综合成绩、督导总结和督导学时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价标准
教师每学年综合成绩由学生评教成绩和教学督导成绩组成。学生评教成绩已通过办公OA邮箱反馈给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督导成绩按各学院制定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执行;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70%+学院督导成绩×30%。
二、报送要求
1.督导成绩、综合成绩、督导总结、督导学时样表见附件。
2.督导成绩、综合成绩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总体评价,是教师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等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填报。学院报送本学年教师督导成绩和综合成绩覆盖范围应包含本学年所有承担本科生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3.因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督导评价”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学院督导未完全采用线上填报形式,2023-2024学年督导成绩请学院汇总线上和线下填报的成绩后报送。
4.各学院须将本学年教师督导成绩、综合成绩通过显要位置、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5.请各学院于9月13日前将学院教师教学督导成绩、综合成绩、督导总结和督导学时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致远楼407室),电子版发送至:jkzx@haust.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