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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011年11月14日 09:24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有关学院:

2010年我校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立项24项,按照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项目学院三方签订的《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书》的规定,应在今年底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整理好以下验收材料:

1.《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书》(一式一份)

3.《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4. 项目书面总结报告(一式一份)

经所在学院预验收通过后,11月底以前,《申请表》与验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验收时间

项目验收工作拟在今年12月份进行,采用现场验收方式,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有关事宜

各项目所属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改造项目的管理,以确保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

在本次验收过后,教务处将组织进行新的项目立项工作,有未完成项目或验收不通过项目的学院,不能再申报新的项目。

相关表格请在“教育在线/实践教学”下载。

教 务 处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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