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原定本周四进行的2011/2012学年基础与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改在2012年3月13日上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项目和汇报次序不变,但原定的项目负责人汇报改由申报学院实验主管院长代表学院集中汇报,无论申报项目多少,每个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请实验主管院长提前准备好PowerPoint格式的汇报材料,做好会评的准备工作,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按时到达指定会场,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会评地点
教务处会议室(西苑校区4号楼2楼)。
三、会评要求
汇报重点:学院实验教学现状和实验仪器设备亟待解决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对本学院申报的若干项目的必要性和受益面进行阐述。
教务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