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合作协议和《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以下学生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复核,获得外出交流的资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对外交流学校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备注
1
韩国全北国立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产品)101
10115030317
于钊
男
2
台湾静宜大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101
10107010122
王琳
女
3
法学院
法学103
10112020315
龙晓雪
4
10112020335
周文豪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计091
09110030119
潘晓峰
对以上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在2012年3月29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到教务处。电话:64231631,办公地点:开元校区行政数406室,邮件:jwk@mail.haust.edu.cn。
教务处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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