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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获得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台湾静宜大学交流生资格学生的公示

2012年03月28日 08:08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根据我校与韩国全北国立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合作协议和《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以下学生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复核,获得外出交流的资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对外交流学校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备注

1

韩国全北国立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产品)101

10115030317

于钊

2

台湾静宜大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101

10107010122

王琳

3

法学院

法学103

10112020315

龙晓雪

4

法学院

法学103

10112020335

周文豪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计091

09110030119

潘晓峰

对以上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在2012年3月29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到教务处。电话:64231631,办公地点:开元校区行政数406室,邮件:jwk@mail.haust.edu.cn。

教务处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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