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3月31日(第7周周六)、4月1日(第7周周日)的公选课、滚动开课顺延,请相关任课教师到教务科办理顺延课程所需教室的借用手续;
2.4月2日(第8周星期一)、4月3日(第8周星期二)的课程分别调至3月31日(第7周星期六)、4月1日(第7周星期日)进行;
3.4月4日(第8周星期三、清明节)的课程停上;因放假而完不成教学任务的教师请到教务科联系补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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