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考试周考试安排见附表1,开课学院根据安排表中所示的时间、地点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并与学生所在学院协调监考事宜;
学院可参考附表2(教室考试座位数),合理分配每个教室的考试人数;
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派出,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考生人数相应安排;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考场巡视,有关考试规定按《河南科技大学考试工作管理细则》执行;
如出现时间冲突或须调整考试时间、教室等问题,请学院提前与教务科(李老师,电话:64231778)联系。
教务科
2012年4月5日
附件列表:
附表2:全校教室考试座位数
附表1:非考试周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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