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须针对实验安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3月1日——3月3日
学校检查:3月4日——3月中旬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是否有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能快速稳妥处置,保障人员安全,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重要危险源管理防范情况。是否对危化品、特种装备等重要危险源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是否对一级重大风险实验室进行重点管理。
3.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实验室活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新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与准入考核。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力抓好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教务处 科技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