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自本学期起,学院须将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报送至教务科备案。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要求公布如下:
1.全校性期末考试安排在18、20周进行(专升本学生的部分考试在18周)。
3.每门课程应同时编制A、B两套试题,经学院审批签字后,于考试前7天送至教务科抽印。
4.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要统一安排考试,实行教考分离。
5.根据教学进程的时间点,有课程设计的专业应在实践环节开始前由学院与教务科协调安排考试。
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校对的要求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表,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核对考试安排信息,如部分课程考试时间有变化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李老师:64231778)。校对时间截至到(14周周五),15周公布正式通知。
注:此安排表为校验表,不作为最终安排,请各学院教务员及教师不要依此下载。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校验稿),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