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亚洲大学签署的合作意向,2012年秋季我校将向台湾亚洲大学选派交流生,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在全校开展选拔工作。
三、选拔对象及要求:根据《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及管理的暂行规定》(河科大外[2010]1号文件)对交流生要求,并根据台湾亚洲大学的专业设置,拟从我校以下4个学院的相关专业选派大二或大三学生。
1.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自愿报名,向学院提交《河南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负责初步审查和认定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关于交流生的各项选拔要求及规定。
3.通过学院审查的学生到教务处报名,并按其要求准备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供其审核。
4.教务处对交流生申请人进行复核,确定名单及候补人员,同时依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课业成绩,给予先后排序。
5.外事处依照亚洲大学的要求,协助学生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1.赴台期间需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无需向亚洲大学交纳学杂费、申请费及学分费。
2.交换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机票及相关手续费等费用自理,以上费用约1.5-2万元人民币(仅供参考)。
4.在台期间所缺我校必修课程,返校后应按照学校规定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