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即将结束,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本学期督导学时及2011-2012学年督导成绩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07 / 408室)。
1.上报时间:2012年6月14日(18周周四)之前。
2.具体要求:上报本学期督导学时时,请按要求填写《学院教学督导学时汇总表》(附表1),并携带督导听课表以备查验。
3.注意事项:由于督导学时要纳入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以免漏报教学工作量。
1.上报时间:2012年6月14日(18周周四)之前。
2.具体要求:上报督导成绩时,请按要求填写《学院教学督导成绩汇总表》(附表2)。
(2)对于免督导教师、顺延上一年督导成绩的教师,要在督导成绩汇总表的备注栏中加以注明(可参照附表3的格式)。
(3)对于专职实验课教师和主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主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指本、专科实验教学工作量应占其学年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也需在督导成绩汇总表的备注栏中加以注明(可参照附表3的格式)。
教务处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