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高〔2012〕60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4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推荐范围为各学院主管教学和实验的院长、教务员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2.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业务综合能力强,完成任务质量好,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守工作纪律;
4.连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该项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人员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1日上午11:00前交到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到jwc@mail.haust.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教务处 人事处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