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于第二周周五(9月14日)之前将本单位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上学期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教学进度计划及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请使用封面纸装订,并按要求填写,装订用封面纸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致远楼407)领取。
教务处
201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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