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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2012年09月10日 09:26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部)办公室及校园管理中心: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考于本学期第一周周五(9月7日)-—第二周周五(9月14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

2、有补考任务的教研室,要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和答疑工作(考题按120分钟出卷),20人以上的考场务必派出两名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安排),并严格履行考场职责,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补考成绩的结果关系到本学期滚动开课的课程安排,因此务必在补考后三天内(含节假日)报送成绩(5人以下的补考课程务必于第二天报送)。

3、补考学生补考时必须持补考通知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打印并加盖公章)和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否则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过程中,学生需将有关证件摆放在桌面醒目位置,方便监考人员核查。

4、凡补考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所误课程按“请假”记。

5、标注为“自行安排”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周内自行安排考试,请学生务必同任课教师联系并进行补考。

6、实践性环节随低年级选课补做。

7、补考与考试同等重要,望各学院加强巡视,严格把关,并保持考场卫生;有关单位要保证考场按时开门、干净整洁。

8、若考场安排与上课教室冲突,望各学院及时与教务科联系(T:64231778)。

9、课程考试方式特别(非笔试考试),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学院(部)请及早与教务科进行协商解决。

10、考试时间标注为“见教育在线通知”的课程,请留意教育在线的通知。

11、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工作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相关程序办理。经主讲教师认定,如有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学院教务员或主讲教师在第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学生情况(包含相关证明)送交教务科,办理相关补考手续,并通知到相关学院和学生。

教 务 处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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