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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安全排查的通知

2012年10月25日 14:42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河科大教[2007]37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有害及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和河科大教[2007]38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规定》,认真进行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 本学院所属实验室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现有种类、数量,是否有专用库房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用库房的消防设施、防爆设施和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剧毒物品是否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特种设备名称及数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安全责任人?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实验是否涉及病原微生物?是否制定了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二、排查时间及要求

1.2012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学院要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自查完成后要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请于2012年11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填报《河南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和管理情况登记表》。

2. 2012年11月5日至11月6日,教务处组织检查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病原微生物的学院和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教务处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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