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运行,提高教学质量,定于第11~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检查
1.理论教学过程检查。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计划进行课堂教学检查,同时检查各门课程的答疑情况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2.理论教学督导情况检查。各学院要按照督导计划,对本学期理论教学督导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员填写的《理论课课堂教学检查评议表》进行检查。
(二)实验教学检查
1.实验教学课表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学院要认真检查所属实验中心(实验室)能否严格按照实验课表安排实验教学。
2.实验教学督导情况检查。各学院要加强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并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员填写的《实验教学检查评议表》进行检查。
(三)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要组织本单位的任课教师和学生,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会中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和整理,随“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交教务处。
同时要求各学院将座谈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安排进行统计,填写“座谈会安排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13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jkzx@mail.haust.edu.cn),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参加部分学院的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本学期教务处将分别组织教师及学生代表进行专题座谈,同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具体参加人员和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生评教
自本学期开始,学生评教工作将与学生选课同时进行,不再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单独开展,请各学院注意教务处的相关安排,组织学生做好本学期评教工作。
二、检查工作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进行抽查。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检查,按要求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教育在线—下载汇总—教学质量下载),于12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书面和电子版)。
期中教学检查作为学校常规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加强教学管理和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和上报。
教务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