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本科教学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2012版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决定启动2012版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教学大纲必须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贯彻落实教学计划服务;
2.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要求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纳入整个教学过程,渗透于各个教学环节;
3.遵循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的原则,注意本课程的层次性及其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联系、分工,以基础知识、思维方法、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进行重组、精选和更新教学内容,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吸收现代科学发展的新成果。
二、内容组成与格式要求
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具体内容组成与格式参见附件1、2、3。
三、具体安排
1. 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在2013年5月份完成初稿,报学院审核。
2.各学院组织成立教学大纲审核专家小组,由学院教学院长任组长,审核本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请各学院于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jyk@mail.haust.edu.cn)。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后方可生效。
教务处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