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1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鉴定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2〕336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确实不符合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批准后报教育厅高教处。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0〕23号)中的项目未鉴定的,可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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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培养车辆工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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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大学生就业培训和职业规划纳入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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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高中新课标实施的大学数学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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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卓越计划”的地方院校机械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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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现代工程教育理念的材料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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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一体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以车辆工程专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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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模块化、层级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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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性高校大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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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际国内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体现中原经济区建设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评价。
3.省级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采取省级重点项目在学校鉴定的基础上由教育厅组织鉴定、省级研究项目委托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和教育厅抽检复评的方式进行。
2.学校组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进行省级项目的鉴定工作,在学校项目鉴定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级重点研究项目和抽检的60项左右省级研究项目进行评审鉴定。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准备ppt),评委提问5分钟,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一式五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教务处审核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各项目于3月28日前将所有申请鉴定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12房间),鉴定会议初定在3月3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