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考于本学期第一周周六(3月9日)至第二周周日(3月17日)进行,总体安排见附表。
2、《学生补考任务单》通过青果系统“考试事务-考试安排表-打印考试通知单”选项打印,学院加盖公章后下发给考生。
3、课程的《学生补考名单》通过青果系统“考试事务-补考任务-学生补考情况-查看学生补考情况-选择(·课程→补考学生)-选择‘承担单位’‘课程’-生成学生补考名单。
4、有补考任务的教研室,要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和答疑工作(考题按120分钟出卷),20人以上的考场务必派出两名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安排),并严格履行考场职责,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补考成绩务必在补考后三天内(含节假日)报送完毕(5人以下的补考课程务必于第二天报送)。
5、补考学生补考时必须持补考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和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否则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过程中,学生需将有关证件摆放在桌面醒目位置,方便监考人员核查。
6、凡补考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所误课程按“请假”记。
7、考试地点为“开元校区 行政楼 体育场”的实验课程,由开课学院确定是否安排。如需安排补考,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周内自行安排考试。
9、补考与考试同等重要,望各学院加强巡视,严格把关,并保持考场卫生;有关单位要保证考场按时开门、干净整洁。
10、若考场安排与上课教室冲突,望各学院及时与教务科联系(T:64231778)。
11、课程考试方式特别(非笔试考试),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学院(部)请及早与教务科进行协商解决。
12、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工作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相关程序办理。经主讲教师认定,如有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学院教务员或主讲教师在第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学生情况(包含相关证明)送交教务科,办理相关补考手续,并通知到相关学院和学生。
注:因时间紧,请学院及早对考试安排进行校对,3月5日起将不再进行更改调整,届时各学院可打印下发。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