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 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 4月4日(第五周星期四)全校停课;
2. 4月5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7日(第五周星期日);
3. 因放假而耽误的教学任务请任课教师到教务科联系补课事宜。
请务必通知到全体老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13年3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