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非考试周考试总体安排如下:
1.非考试周考试课程于4月19日前由各学院通过校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的下一周进行,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教务科联系。
2.“随堂考”需考前上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备案;需增加教室的,请联系教务科。
3.非考试周的主监考由开课学院安排,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考前一周由开课学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事宜。
4.非闭卷考试的课程,考前填写《非闭卷考试申报表》报学院和教务处审批。
5.体育、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A4》考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非考试周的考务工作,认真安排考场巡视,并将巡视安排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