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定于2013年6月4日下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实验主管院长代表学院集中汇报,项目负责人不再逐个汇报。申报项目数小于5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申报项目数在5(含)和10之间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申报项目数在10(含)以上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每个学院实验主管院长汇报结束后,专家质疑时间5分钟。
汇报内容:
1.学院承担的跨学院或跨专业的专业基础主干课程的实验教学现状(课程名称、面向专业、实验学时、实验项目、学生人数)及实验仪器设备目前存在的问题;
2.学院所申报项目概况(项目数、所需总经费),按轻重缓急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受益面进行阐述,拟重点建设的项目。
3.汇报时应说明拟改造设备在2004版本科培养方案或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对应的课程(须在专业基础或学科平台课程模块之内)和拟改造设备、改造部分的图片或视频材料及文字说明。
二、评审地点
开元校区致远楼4楼第三会议室。
三、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实验主管院长提前准备好PowerPoint格式的汇报材料,并按照附件:《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时间安排表》中的排序和汇报时间,同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起提前10分钟到达评审地点。
附表中突出显示的项目,须进一步说明项目所对应的课程名称。
教务处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