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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安排的通知

2013年05月28日 10:49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定于2013年6月4日下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实验主管院长代表学院集中汇报,项目负责人不再逐个汇报。申报项目数小于5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申报项目数在5(含)和10之间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申报项目数在10(含)以上的学院,汇报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每个学院实验主管院长汇报结束后,专家质疑时间5分钟。

汇报内容:

1.学院承担的跨学院或跨专业的专业基础主干课程的实验教学现状(课程名称、面向专业、实验学时、实验项目、学生人数)及实验仪器设备目前存在的问题;

2.学院所申报项目概况(项目数、所需总经费),按轻重缓急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受益面进行阐述,拟重点建设的项目。

3.汇报时应说明拟改造设备在2004版本科培养方案或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对应的课程(须在专业基础或学科平台课程模块之内)和拟改造设备、改造部分的图片或视频材料及文字说明。

二、评审地点

开元校区致远楼4楼第三会议室。

三、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实验主管院长提前准备好PowerPoint格式的汇报材料,并按照附件:《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立项评审时间安排表》中的排序和汇报时间,同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起提前10分钟到达评审地点。

附表中突出显示的项目,须进一步说明项目所对应的课程名称。

教务处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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