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即将结束,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本学期督导学时及2012-2013学年督导成绩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07 / 408室)。
一、本学期督导学时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2013年6月21日(16周周五)之前。
2.具体要求:上报本学期督导学时时,请按要求填写《学院教学督导学时汇总表》(附表1),并携带督导听课表以备查验。
3.注意事项:由于督导学时要纳入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以免漏报教学工作量。
二、2012-2013学年督导成绩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2013年6月21日(16周周五)之前。
2.具体要求:
(1)上报督导成绩时,请按要求填写《学院教学督导成绩汇总表》(附表2)。
(2)每位教师督导成绩=(当学年教学督导成绩之和+上一学年教学督导成绩之和)/听课次数,每位教师只能有一个最终督导成绩(见附表3的格式)。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60%+教学督导成绩*40%)连续两学年排名在学院前15%以内,可免督导一年,免督导学年成绩按前两学年名次取平均,如连续两学年名次分别为第三名和第五名,则免督导学年名次为第四名,免督导学年督导成绩按学院同名次教师督导成绩计入。
(4)对于两学年成绩不足三次的教师,按无成绩计。
(5)对于免督导教师、专职实验课教师和主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主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指本、专科实验教学工作量应占其学年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需在督导成绩汇总表的备注栏中加以注明(可参照附表3的格式)。
各单位在报送督导学时及督导成绩时应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kzx@ haust.edu.cn。
教务处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