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拟对学校督导团及学院督导组成员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1. 学院教学督导组由院领导负责。
2. 人数超过50人的学院督导组人数占该学院教师人数的10%左右,人数在30-50人的学院督导组人数为5人,少于30人的学院督导组人数为3人。
二、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当选条件
学院督导组成员应由在校任教15年以上,且治学严谨、教学水平高、坚持原则、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或由教师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担任。
二、校督导团成员组成
校督导组成员由专职督导员和院级督导组组长构成。
专职督导员由原校督导成员组成,执行校各项教学督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院级督导组组长作为校级督导团成员,参加全校专项督导工作。
三、具体督导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
各学院根据上一年督导听课情况,在每学期初制定出本学期学院督导听课计划。对于青年教师、新进教师及上一学年成绩较低的教师,可以进行重点督导(增加督导次数);对于准备申报职称的教师,提前安排,及时完成督导工作。
2.工作要求
(1)督导次数
为保证督导的公正和公平性,每一位任课教师两学年内至少由三名(含)以上督导员督导听课,其成绩为每一位督导员督导成绩的平均值。
(2)免督导认定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生评教成绩*60%+教学督导成绩*40%)连续两学年排名在学院前15%以内,可免督导一年,免督导学年成绩按前两学年名次取平均,如连续两学年名次分别为第三名和第五名,则免督导学年名次为第四名,免督导学年督导成绩按学院同名次教师督导成绩计入。
(3)督导学时
每位督导组成员每学期督导学时一般不超过20学时,学院每学年督导总学时不应超过本学院任课教师数的两倍。
(4)督导成绩评定
各学院每两学年完成本单位任课教师一轮教学督导,并给出督导成绩。每位教师当年督导成绩=(当学年教学督导成绩之和+上一学年教学督导成绩之和)/听课次数。
(5)督导材料报送
各学院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报送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听课表,交验督导学时和当学年所有任课教师的督导成绩,审核后听课表由学院保存,保存期三年。
3.说明
(1)学院督导团成员每三年一个任期,如有特殊情况临时更换、补充,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对于两学年成绩不足三次的教师,按无成绩计,且不能参加当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3)学院要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每位教师当年成绩(含学生评教成绩、教学督导成绩及综合成绩)。对教学督导成绩有异议的教师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复核。
请各学院应按照上述要求,认真选拔、推荐本单位督导组成员,填写《学院督导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和《学院督导组成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与9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核备案,同时发电子版于邮箱jkzx@haust.edu.cn。
教务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