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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2013年09月03日 17:38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部)办公室及校园管理中心: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补考于本学期第二周周一(9月9日)至第三周周二(9月17日)进行,总体安排见附表1。

2.学院的《学生补考任务单》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事务-考试安排表-打印考试通知单”选项打印,学院加盖公章后下发给考生。部分课程(附表中标红课程)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学生补考任务按附表中时间、地点安排。

3.课程的《学生补考名单》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事务-补考任务-学生补考情况-查看学生补考情况-选择(课程→补考学生)-选择‘承担单位’‘课程’-生成学生补考名单。

4.有补考任务的教研室,要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和答疑工作(考题按120分钟出卷),20人以上的考场务必派出两名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安排),并严格履行考场职责,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补考成绩在补考后三天内(含节假日)报送完毕(5人以下的补考课程于考后第二天报送)。

5.补考学生补考时必须持补考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和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否则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过程中,学生需将有关证件摆放在桌面醒目位置,方便监考人员核查。

6.凡补考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所误课程按“请假”记。

7.实践性环节随低年级选课补做。

8.补考与期末考试同等重要,望各学院加强巡视,严格把关,并保持考场卫生;有关单位要保证考场按时开门、干净整洁。

9.课程考试方式特别(非笔试考试),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学院(部)请及早与教务科进行协商解决。

10.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工作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相关程序办理。经主讲教师认定,如有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学院教务员或主讲教师在第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学生情况(包含相关证明)送交教务科,办理相关补考手续,并通知到相关学院和学生。

注:因时间紧,请学院及早对考试安排进行校对,9月5日9:00起将不再进行更改调整,届时各学院可打印下发。

附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整体安排

教务处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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