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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13级卓越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

2013年09月05日 10:35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为规范2013级卓越教育培养计划班(卓越班)学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卓越法律人才选拔参照此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车辆工程,法学。

名额:每个专业30名。

二、报名资格

实施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的一年级新生,且致力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卓越班。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 9月7日-9月9日学生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卓越班选拔申请表》。

四、录取程序及规则

1. 教务处统一组织选拔笔试考试,笔试与新生入学考试结合进行。

2. 9月11日学院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 面试办法及有关事宜安排

(1)学院卓越计划工作小组在面试前确定面试专家人选,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个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必须有一名是企业专家。

(2)9月12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各评委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其平均得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9月13日各相关学院将初选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卓越法律人才选拔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5)经“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的“卓越计划”初选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的侯选人取得“卓越计划”学生资格。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卓越计划” 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

五、学费标准

按学生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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