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非考试周考试课程于4月8日~4月16日由各学院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原则上统一考试时间,由一名任课教师提交考试申请即可。
1.“统一安排教室”的课程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后提交,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随堂考”需增加考试教室的课程,请联系教务科;“无需考试教室”的课程(论文及大作业等)申请为不安排;“字体显示灰色”的课程是默认为考试周的课程不需要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
2.非考试周考试的主监考由开课学院安排,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考前一周由开课学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事宜。
3.非闭卷考试的课程,考前填写《非闭卷考试申报表》报学院审批。
4.体育、艺术类学生的《大学英语(4)》考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
联系电话:64231778。
教 务 处
2014年4月8日
附件:考试提交、查看相关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