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3-3014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考试地点以教学管理系统内查询为准,提交为随堂考或不安排的考试课程在系统内不显示。随堂考需增加教室的、在系统内提交错误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考试课程应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科进行统一安排。
2. 开课学院提供试卷及考场学生名单,监考学院提供监考证、考场记录单、考场门贴。
3. 开课学院在考前一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事宜,考试人数45人以下共派2名监考教师、45以上共派3名监考教师,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派出,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同一考场内有不同学院考生的,由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派出监考教师。
4. 同一考场内有不同教学班(课头)的,应根据教学班分别填写考场记录单。
教 务 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