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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学院任期及年度目标(本科教学)的通知

2014年05月20日 11:39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科大政[2012]16号文件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的教学考核,学校制定了“学院本科教学年度及任期目标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依据“实施细则”,任期及年度目标中的部分项目由各学院根据学院的定位及发展规划确定,望各学院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填写“学院任期及年度目标任务”(附件2),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稿发至jwc@haust.edu.cn。

几点说明:

1.目标任务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目标任务中涉及教改、本科教学工程、学科竞赛等项目类指标,各学院申报任务数为学校今后确定校级及以上推荐项目的重要依据,原则上目标任务中未申报项目的学院评审推荐时仅作为递补项目;

2.因上级部门原因停报的项目,可在任期内改报其它项目。上级部门新开展的项目,可替代现有项目;

3.部分基础性指标如教学运行、教学效果、教风、学风建设等教务处统一填写。

教务处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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