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教电〔2014〕24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现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对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进行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是所属教学实验室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院都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安全无小事”,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2.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建立从请购、领有、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合理设置库房,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不以用房紧张为由挤占库房。剧毒物品要存放专用保险柜。
4.按照之前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剧毒物品,必须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即查即改。《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台账》,请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下班前,电子档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E-mail:sysglk@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