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的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的通知

2014年09月03日 11:14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第二周周二(9月9日)至第三周周二(9月16日)进行。

2.学生补考任务通知:请各学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事务-考试安排表-打印考试通知单”选项打印,学院加盖公章后下发给考生。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课程,打印后加盖公章下发给考生,通知考生按附表中要求参加考试。

补考学生补考时必须持补考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和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否则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过程中,学生需将有关证件摆放在桌面醒目位置,方便监考教师核查。凡补考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所误课程按“请假”记。

3. 补考总体安排:总体安排见附表(不含特殊类课程)1。有特殊要求课程补考情况见附表2。教务员也可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事务—考试安排表—分承担单位按课程查看考试安排(考场—行政班级人数)”查看总体安排(不含特殊类课程)。

4. 学生补考名单:学生补考名单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事务-附加功能-分课程按考场打印考场学生名册(含专业班级)”选项生成名单。

5.监考教师:有补考任务的教研室,要提前做好试卷准备(考题按120分钟出卷),20人以上的考场派两名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考场职责,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

6. 成绩报送:成绩在补考后三天内报送完毕。

7. 其他事项:补考期间,请各学院加强巡视,严格把关,并保持考场卫生干净整洁。

教务处

2014年9月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