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如果出现学业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卓越计划”学生资格”;第二十二条,“确因特殊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 要求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第二十四条,“大一学年末相关专业非“卓越计划”班专业排名前5名的学生,可申请加入“卓越计划”班,每个专业不超过2个名额,经学院同意报“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
现在开始对2012级和2013级卓越班人员进行调整,为使调整正规有序,保证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时间、方法、要求,将细则公之于众。
二、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格考核,保证将优秀学生选入卓越班。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通知到每个有资格报名加入卓越班的学生,对初步确定的名单要进行公示。
各学院于9月11日将人员调整名单报教务处卓越办,经学校“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