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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4年10月08日 11:20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有关学院:

2012/2013学年立项的专业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共33项,2011-2012学年立项的基础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中的申请延期项目共6项,拟于2014年11月上旬进行项目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实验室现场验收。

二、参加人员

有关专家、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学院主管院长、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学院资产管理员和项目负责人。

三、验收材料

1.《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一份;

2.《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3.《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合同书》一式一份;

4.《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5.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二份。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并先期进行预验收。不能按期参加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学院,在项目通过验收之前,不能参加新的项目立项。

2.预验收通过项目的验收材料,请于2014年10月27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3.现场验收时注意设备要提前开机、通电。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设备情况后,专家组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罗列的经费使用明细进行资产验收,通过现场测试对比,进行功能验收。

4.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4年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应验收项目一览表

2.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

3.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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