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与奖励办法》(河科大教[201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设理论教学教师优秀奖和实验教学教师优秀奖2个奖项。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2013~2014学年在编在岗并承担校内普通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
1.课堂教学教师优秀奖:2013-2014学年承担课堂本、专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占其学年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的教师均可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13-2014学年内完成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学院本、专科平均教学工作量的70%。
(2)“学生评教成绩×60%+教学督导成绩×40%”位于本学院的前25%。
(3)学生评教成绩及教学督导成绩位于本学院的前80%。
2.实验教学教师优秀奖::2013-2014学年承担课堂本、专科实验教学工作量占其学年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的教师均可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评教成绩×60%+教学督导成绩×40%”位于学校的前25%。
(2)学生评教成绩及教学督导成绩均位于全校的前80%。
三.评选程序
1.课堂教学教师优秀奖
(1)名额分配:依据学院2013~2014学年本、专科任课教师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
(2)院级评选及推荐: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推荐出一等奖和二等奖候选教师,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实验教学教师优秀奖
(1)院级评选:学院依据文件要求,推荐参赛人员名单。
(2)校级初审:教务处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候选教师12名。
3.校级终评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堂教学教师优秀奖和实验教学教师优秀奖采取公开授课形式评选出一等奖32名,其余人员为二等奖,学校将对一等奖中前5名教师予以重点表彰。具体比赛人员名单、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评选推荐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2.在评选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该学年评选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
(2)不服从本单位教学工作的统筹安排。
(3)在学校课程考核和实践教学等归档资料检查不合格者。
(4)评价材料严重弄虚作假者。
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3-2014 学年课堂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2)和“2013-2014学年学院主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教师汇总表”(见附件3) ,于10月2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kzx@haust.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4230952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