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考试周考试课程于10月20日~10月29日由各学院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1.“需安排考试教室”的课程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后提交,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无需考试教室”的课程(论文、大作业、机试、口试等)申请为不安排;“随堂考”的考试课程在系统内申请为不安排,其中需增加考试教室的考试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后在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字体显示灰色”的课程是默认为考试周的课程不需要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
2.非闭卷考试的课程,考前填写《非闭卷考试申报表》报学院审批,由学院于考试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备份。
3.体育、艺术类学生的《大学英语(4)》考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