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1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评审和推荐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本年度拟评审出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推荐省级4个;校级教学名师奖3个,推荐省级1个。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一)评选原则
结合我校三年任期目标,本次项目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列入学院目标任务的申报项目(以下称评审项目)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确定符合相关文件条件要求的评审项目数目并排序。若超过拟立项或推荐项目数,则根据项目排序,将依据拟立项或推荐项目数等额建议立项或推荐项目;若不超过拟立项或推荐项目数,则直接作为建议立项或推荐项目。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评审结果,若有多余指标,将从未列入学院目标任务的申报项目(以下称备选项目)中评选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备选项目作为建议立项或推荐项目。
若评审项目和备选项目中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项目数少于拟立项或推荐项目数,则可以空缺。
(二)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采用现场PPT汇报、答辩形式,每个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质疑2分钟。专家组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对每个项目打分排序,提出建议项目名单,并根据需要进行公示,最终由校长办公会确定立项或推荐项目名单。
二、评审时间
2014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三、评审地点
开元校区致远楼第三会议室(409)。
教务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