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定于11月3日和4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个项目不超过半个小时,各项目具体验收时间见附表。
学校专家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有关人员。
1.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学院主管院长、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学院资产管理员和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验收会。
2.设备要提前开机、通电。验收时,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设备情况后(不超过10分钟),专家组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罗列的经费使用明细进行资产验收,通过现场测试对比,进行功能验收。
附件:2014年实验仪器设备功能恢复与改造项目验收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