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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2014-2015学年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4年11月06日 10:39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科大教〔2011〕78号《河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往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2014-2015学年新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年项目验收

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各项目所属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按期参加验收。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鉴定登记表》、《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鉴定书》并按要求整理相关验收材料,经所在学院预验收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2014年到期验收项目共97 项,详见附件1。

超过两年还没有进行验收的项目为拖期项目,请相关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项目,申请项目验收,否则将影响本学院新的项目立项。

二、新项目申报

申报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请填写《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提供电子版,E-mail:sysglk@haust.edu.cn。

每个学院限报5项并附学院排序表(纸质和电子版),详见附件2。

凡有拖期项目的学院,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立项,凡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立项应是基于实验技术理论、方法的研究或是实验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功能开发的项目,注重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优先考虑水平高、见效快、收益面大并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管理相结合的项目,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5千元以下。学院在初审时注意项目不要离题、经费不能突破,要严格把关。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5日以前,各学院完成往年项目预验收和新项目立项初审工作,并报送验收和申报材料,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2014年12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表格:教育在线/实验室管理/表格下载。

附件:1.2014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到期验收项目一览表

2.2014-2015学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报项目学院排序表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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