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进程表已汇总生成(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对照实践教学任务,认真核对本单位实践教学进程表,审核无误后,自行打印与本单位有关的内容,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14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注:下学期教学周数共计17周,非毕业班各专业学生期末考试周为第18周,下学期第14周之前2015届本科毕业生完成所有毕业前的环节,第15周各学院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第16周毕业生离校。请各教学单位注意关键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