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安排校对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校对,本次考试安排见教育管理系统。
2.第21周有实践性环节的专业应在21周前由学院与教务科协商安排考试事宜。
3.请各学院将校对结果于16周周五(12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科。
联系电话:李老师 64231778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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