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类型及名额分配
2015年计划设置重大教改项目10项,一般教改项目95项(重点资助项目25项,一般资助项目70项)。各教学单位一般教改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5;重大教改项目每个教学相关单位限报1项。
二、立项范围
重大教改项目申报参照《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附件4)。一般教改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和范围分为五大类:教学管理类、课程建设类、专业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和综合类。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理念先进,能把握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当代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趋势,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能切实反映并服务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二)支持和鼓励整合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大教改项目,在促进各教学单位交流与合作的同时,使重大教改项目具备更高的层面与深度。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三)我校业已研究过的内容不再重复立项,对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熟悉教学规律并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富于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重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申报一般教改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组应结构合理,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较为充裕的研究时间,确保研究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四、评审程序
(一)校级立项
1. 申报和初评: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和初评工作,按照本年度分配名额(附件5)遴选和推荐本单位申报项目。
2. 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推荐的项目汇总后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2)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k@haust.edu.cn。
3. 格式审查: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不在规定申报范围、重复申报等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4. 函评:采取专家审阅申报材料方式。专家对申报一般教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排名在前15名的项目将暂定为重点资助项目,并经会评专家审核后确定;排名在16至35名的项目,推荐参加学校会评,竞争其余的10个重点资助项目指标;排名在96名及以后的项目将暂定为不立项项目,并经会评专家审核后确定。专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对申报重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排名前5名的项目将暂定为重大教改项目并经会评专家审核后确定;排名在6-15名的项目,竞争其余5个重大教改项目立项指标。
5. 会评:专家组对函评阶段暂定的重大教改项目、重点资助项目和不立项项目进行复议(暂定的重大教改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需按会评要求准备PPT,并在会评当日8:00到达现场等待复议结果,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复议结果与函评结论有冲突的,以会评专家组结论为准。推荐参加学校会评的项目,采取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PPT汇报5分钟,专家质疑2分钟)、专家组评议方式,根据会评排序,按照立项指标择优遴选重大教改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经专家组审核后,最终确定重大教改项目和一般教改项目立项建议名单。
6. 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省级推荐
下一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将从本年度校级重大、重点教改立项项目中推荐上报(在符合省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五、项目管理
(一)校级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对无故不能完成或自行中止的项目,学校将进行审计结题,并对项目所在部门下次的申报指标予以核减。
(二)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与项目所在单位和教务处签署项目立项任务书,明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建设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等,并按照签订的项目立项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三)学校对获准立项的教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4万元,重点资助项目1.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0.3万元。建设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一年后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对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包含项目的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学校视项目完成情况决定进行经费的第二次划拨。
(四)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所在单位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六、时间安排
1. 2015年6月10日下午6:00前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2. 2015年6月26日教育在线公布函评结果;
3. 2015年6月30日学校会评。
联系人:高冲,赵晓春; 联系电话:64231478。
2015年5月25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