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63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鉴定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4〕101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确实不符合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批准后报教育厅高教处。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2〕336号)中的项目未鉴定的,可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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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数学模型理论分析的高校教学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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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新模式 培养机械行业一线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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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应用物理专业的教学创新及前景定位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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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FAHP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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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贯通式”教学模式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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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模块化、层级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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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
2. 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评价。
3. 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1. 本次项目鉴定工作,采取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鉴定,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和教育厅抽检复评的方式进行。
2.学校组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进行省级一般项目的鉴定工作,在学校项目鉴定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抽检鉴定。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准备ppt),评委提问5分钟,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一式五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项目组结合实际完成工作,拟出项目鉴定意见初稿,一份;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各项目于8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鉴定材料(含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12房间),鉴定会议初定在9月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