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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的通知

2015年09月08日 17:37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点击:[]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试在第二周周一(9月14日)至第三周周二(9月22日)进行,详细安排见附表。

2. 学生补考任务可从附表中筛选后打印,加盖公章下发给考生,考生补考时须持补考安排(加盖学院公章)和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否则不允许参加补考。考试过程中,学生需将有关证件摆放在桌面醒目位置,方便监考教师核查。凡补考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所误课程按“请假”记。

3. 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组织安排,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严格履行考场职责,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

4. 有补考任务的课程,要提前做好试卷准备(考题按120分钟出卷)。补考成绩在补考后三天内报送完毕。

5. 补考期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加强巡视,严格把关,同时学校将加大巡查力度,对部分课程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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